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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挪用公款案开庭审理
2024-05-27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崔强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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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近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石嘴山市委办公室、金融监督管理局石嘴山分局、涉案企业等单位共计200余人参与了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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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在担任宁夏某国有公司出纳期间,利用其负责管理公司党费账户、工会账户、财务报销、职工餐费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银行转账、修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先后多次挪用公司公款共计340573.5元供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充分出示了本案定罪与量刑方面的证据,全面客观反映了案件事实;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案件定性、量刑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并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多方原因,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

  下一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以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为契机和抓手,继续深化能动履职,做好案件审查的“后半篇文章”,为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


【编辑】:杨敏娜
【来源】: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网站